【例句】—Do you ever fall in love with a girl? —I took the Fifth. 【误解】—你恋爱过吗?—我与第五个人谈了。 【正确】—你恋爱过吗?—我拒绝回答。 【说明】take the Fifth原为证人可以根据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中的条款,回避做对自己不利的证词,现在美国口语中表示“避而不答”、“拒绝回答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