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 Cock of the hotel called me yesterday morning. 【误译】昨天早上旅馆的一只公鸡叫醒了我。 【正确】昨天早上旅馆的一位姓科克的人叫醒了我。 说明:旅馆根本不可能养鸡,因此第一种理解不符合现实生活中的情况。另外,若此处的 Cock 解作“公鸡”,它是不可能采用大写的,因此,这种理解显然是错误的。原来,Cock 是英美的一种姓氏,姓氏前加上不定冠词,意为“一个姓某某的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