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 文:
Men will confess to murder or arson, to false teeth or a wig, but will not own up to a lack of humor.
原 译:
人们愿意向杀人放火,向假牙假发坦白,但是不愿拥有幽默。
辨 析:
原译的逻辑上存在问题,主要是因为译者错误地将 "to" 理解为表示方向的介词 "向"。实际上,"to" 作为介词,除了表示方向外,还有许多其他习惯用法,用于表达句子成分之间的各种关系。在 "confess to" 这个短语中,"to" 并不表示方向或对象,而是表示坦白的内容。例如:He confessed to stealing his friend's money.(他承认自己偷了朋友的钱。)
要表达 "向某人坦白" 的意思,英语中通常使用 "before",如:The young man confessed before the priest.(年轻人向牧师忏悔。)此外,"own up" 的意思是 "承认" 而不是 "拥有",因此,原句的正确翻译应为:人们会坦白自己犯的谋杀罪或放火罪,会承认自己戴的是假牙或假发,但是不肯承认自己缺乏幽默感。
另外,"confess" 是一个及物动词,其宾语可以是坦白的内容,如:He confessed the theft.(他承认了偷窃行为。)
也可以是坦白者,类似于 "dress" 或 "seat" 的用法,如:He confessed himself to have made the mistake.(他承认自己犯了错误。)
还可以是带有宾语补语的复合宾语,如:He confessed himself (to be) guilty.(他承认自己有罪。)
甚至可以倒装,如:The priest confessed the young man.(牧师听取了年轻人的忏悔。)
这些都说明了 "confess" 的用法多样性和介词 "to" 在不同语境中的复杂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