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 文:
The shock brigade burned the earth and got to the appointed position in 30 minutes.
原 译:
那突击队在地上放了一把火,在30分钟内赶到了指定阵地。
辨 析:
从字面看,burn the earth是「烧地」,原译者加了一点工,译成了「在地上放了一把火」。不错,从行文角度看,「在地上放了一把火」比「烧地」要通顺得多。但是译文文字的调整或润色应该建立在正确表达原文意思的基础上,否则会「越描越黑」。
从语言的角度看,一个句子一般表示一个意思,如果一句话中包含两个(或更多)信息,这些信息之间一定有密切的联系。原译中前半句「放火烧地」和后半句「赶阵地」却看不出有任何逻辑联系,前后不连贯。一个合格的译者应该考虑到句子的连贯和逻辑性,并以此检查自己的译文。
burn the earth是一个成语,源自美国英语,意思为「全速前进」、「(驾车)疾驶」、「奔驰」或「拚命快跑」。据说是因为人快跑或车疾驶时会扬起大团的尘土,犹如地下着火冒出的浓烟,很形象。这一成语还有许多变体,如burn the breeze,burn the wind,burn the highway,burn the pavement,都是出自同一个形象的比喻。又如:Seeing the police car chasing him was burning the highway, he jumped out of his car and rolled down the slope.(看到追踪他的警车飞驰,他跳出汽车从山坡上滚了下去。)
也许是因为这条成语不常用,所以在《英汉大词典》、《新英汉词典》等许多词典上都查不到,但是,翻译时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多查几本词典(专门从事翻译的人则应该备有足够的词典),不能马马乎乎照字面译或自己乱猜。遇到成语可以查一下专门的习语词典,比如《当代英语习语大词典》(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)和《英语习语大词典》(商务印书馆)里都收有这条习语。
还有一点需要指出,确切地说,in 30 minutes不是「30分钟内」,而是「30分钟后」,前面的「在」字则完全可以省略。原句可译为:突击队火速前进,30分钟后赶到了指定的阵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