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 文:
He objected that this therapy may have side effects.
原 译:
他反对这一疗法有副作用。
辨 析:
原译逻辑有问题。某种疗法是否有副作用,反对是没有用的。有人建议改译为「他不同意这种疗法有副作用的说法」。这样译,句子倒是很通顺,但却是错误的,问题的关键在于动词的及物或不及物。
汉语的「反对」是一个及物动词,于是译者想当然地把object也看成是及物动词,其后的that从句看成其宾语。其实,查一下词典就知道object是不及物动词,其后一般接to,所以原句中的that引导的从句不是宾语,而是状语,是object的原因或理由,其隐含的意思是:有人说该疗法没有副作用,或有人提议使用该疗法,而he提出不同看法。
所以句子应译为:他表示反对,说这种疗法有副作用。(也有的词典中把object的这一用法作为及物动词,释义为「提出……作为反对的理由」。)
英语汉语意思对应的动词,在及物不及物上不一定一样,这一点在翻译时要加以注意,比如汉语中「服务」一般用作不及物动词,因此初学英语的学生会造出He served for the people:这样的错句来。类似的错误还有Let's salute to the doctors and nurses and emulate to them.(让我们向医生和护士们致敬,向他们学习。)其实salute和emulate都是及物动词,两个to都应去掉。
还要提一下,及物动词和其宾语的语义关系也不一样。以serve为例,He served his country表示「他为国效劳」(很可能指服兵役);The waiter served customers / four tables / food and drinks表示「服务员为客人服务/负责(招待)四张桌子(的客人)/端上饭菜和饮料」;而He served the ball表示「他发球」;It served him well却是「活该」的意思。(当然这里还涉及到serve的词义,其范围或「词义场」要大于「服务」。)